2007年10月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国庆特刊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法院公告
  黄联贞:本院受理原告童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杭上法民一初字第4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吴红玉:本院受理原告方胜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7)淳民一初字第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淳安县人民法院
  胡金水:本院受理原告李自成诉你与胡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08年1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王海军:本院受理原告章翠浓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不落不明未能收到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甬鄞民一初字第2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王海军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返还原告章翠浓借款10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本案诉讼费700元,由被告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阮爱根:本院受理原告慈溪市同济钢结构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慈溪市人民法院
  章森新、劳国尧:本院受理原告宁波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周巷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慈溪市人民法院
  俞火炬:本院受理原告杨应诉被告俞火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浒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慈溪市人民法院
  郑利强、陆央萍:本院受理原告黄冠松、潘央桥、陈荣、胡建绒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俩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浒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慈溪市人民法院
  宋纪良:本院受理原告韩立波诉你民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逍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慈溪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夹江县金冶炉料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7日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份,该汇票号码为GA01 01859793,汇票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圆整,票据出票人为宁波赛德森减振系统有限公司,出票行为宁波银行象山支行,收款人宁海县合力贸易有限公司,汇票出票日期为2007年7月4日,汇票到期日期为2008年1月4日,持票人夹江县金冶炉料有限公司。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可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行为无效。象山县人民法院
  海宁市建达工具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沈士服装制衣有限公司、海宁粤秀畜产品有限公司、桐乡市华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钟建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诉被告海宁市建达工具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沈士服装制衣有限公司、海宁粤秀畜产品有限公司、桐乡市华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钟建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南洋纸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诉被告浙江南洋纸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顾晓英:本院受理原告俞水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平民二初字第5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平湖市人民法院
  黄凤翔:本院受理原告吴春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平湖市人民法院
  赵方:本院受理原告嘉兴市聚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分公司诉你典当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平民二初字第66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赵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嘉兴市聚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分公司当金800000元以及利息、服务费用70933元。二、被告赵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嘉兴市聚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分公司律师代理费20000元。本案受理费13021元,由被告赵方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平湖市人民法院
  费振宇:本院受理原告朱辉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民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海民二初字第65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费振宇借款人民币20000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04年11月25日起至本判决书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6.57%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350元,由你承担。公告费650元,由你承担,并直接支付原告朱辉华。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副本2份。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银行:嘉兴市农行营业部,账号:399901040035352。户名: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海宁市人民法院
  郭根林:本院受理原告徐明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07)海民二初字第79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徐明德借款人民币200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43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620元,共计5920元,由你承担。公告费650元,由你承担,并直接支付原告徐明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副本2份。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银行:嘉兴市农行营业部,账号:399901040035352。户名: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海宁市人民法院
  叶红娟:本院受理原告赵道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要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人民币1689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07年12月11日上午8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张丽仙:本院受理原告周桂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要求判令: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约定的1%月利息,利息计算到判决后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07年12月27日上午8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江县人民法院
  汪三女:本院受理原告周海鹰诉你离婚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举证通知书、廉证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要求判令:1、原告要求判决与被告汪三女离婚;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07年12月28日上午8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江县人民法院
  陈小鱼、朱建锋、陈成兴:本院受理原告吴始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四被告立即给付货款110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郭子教、郑向丽、蒋约苟组成合议庭,定于2007年12月28日上午8:30在本院杭坪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